Sunday, July 22, 2012

Story of US Part 3 (Chinese) 訂結婚對戒

之前提到,因為樣式都挑好了,一週後回去真正下訂單的動作其實應該是很簡單的。唯一的問題是,訂婚戒在美國要請珠寶商訂作。但鑽戒和結婚戒戴在一塊,需要能夠漂亮地接在一起,縫隙越小越好。這意謂著,需要提供給珠寶商結婚戒的設計,他才有辦法真正量身訂作。

當下的直覺,是問他們能不能將戒指拍下來。不過,店員委婉地說店裡展示的商品原則上是不讓人拍照的。想想,如果要繼續硬ㄠ,各層面都說不大過去,於是作罷。

奇妙的事發生在後面。因為所持的護照是美國護照,在台灣百貨公司購物超過一定消費額度,是可以申請退稅的。結婚戒雖然沒訂婚戒那麼昂貴,但也早就超過這個額度。百貨公司的人幫我填好了退稅單,並提醒我在出境前記得出示單子和商品給相關的單位即可。

重點來了:戒指這種東西豈是付了錢立刻就可以拿到的?要製作的時間至少要幾週,表示我離開台灣時,結婚戒肯定是拿不到的。好在,I-Primo的店員小姐也想到可能有這個問題。想了想,她最後決定將展示的結婚戒樣品借給我,到時我在機場只需暫時頂替一下,退完稅再請家人歸還給他們即可。

於是,在這種陰錯陽差的情形下,手上直接就握有結婚戒樣式,回去愛拍幾張就可拍幾張。不過,要挑不同角度拍出戒指的立體感還頗困難的。果然,事後珠寶商憑著我們給他們的照片和圖案所做出的模子,簡直是相差十萬八千里。最後,我們終究還是將實體拿給了他。那部份的故事之後還有得慢慢說~~


後來2011年四月回美國時,在機場的海關人員只看了退稅單就退了錢,連叫我出示商品都沒有。真是的,原來做那麼都是白費工夫,還要麻煩我媽抽空跑一趟去還戒指。當然,做兒子的也很上道,退的錢是直接塞給老媽  :)

回到美國,暫時遠離了家人這個元素,回到一切尚可掌控的局面。但接下來幾個月,在美國這邊也有我們可以忙的了。

(待續.....)
(前情  Part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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